2009年6月27日星期六

[新聞]日本兒童色情改正案

強力語錄::
  • 不管是二次元還是三次元,經由電子郵件、郵遞、傳真之類的手段取得就要逮捕。
  • 「電子郵件如果有附加兒童色情物,開啟前就該知道。」
  • 「電影、出版物或知名女演員都沒差,到現在為止的電影或書或照片如果有18歲以下的裸體,全部丟掉。」
  • 宮澤理惠10多年前拍的疑似未成年裸體寫真集,在法律修訂後不丟棄就要逮捕。
  • 沒看過上述寫真集,總之要管理。
  • 「如果傑尼斯拍攝到了乳頭,也是兒童色情。」
  • 長相比較幼齒的,穿著制服就認定為兒童色情。
  • 兒童色情與否是光以外觀來判斷,連藝術性也一併否定掉。
  • 以硬碟中的圖像開啟幾次來判斷是不是故意持有。
  • 雜誌和照片如果書看得很舊,或是上面有很多手垢的話,認定為故意持有。
  • 不會產生冤獄,對於某些國家限定單純持有即有罪的冤獄事件也不知道。
  • 對於民主黨提案關於繼承「有價和重複持有」的狀況是無法懲罰的感覺很困擾。
  • 研究漫畫和動畫及遊戲的不良影響,三年後制定管理辦法。
  • 自白即是關鍵證據!檢察官都很佛心,不會逼供也不會產生冤獄。

大家小心哪,,XD

忽然想起久米田康治漫畫的一句話:"少年漫畫不可以畫乳頭",,,還真是有先見之明阿...=P

from http://kyte.exblog.jp/11832809/

沒有留言:

發佈留言